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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锋
刑事合规部主任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
从业经验
·某市级检察院从事公诉、批捕工作23年,为转型律师辩护提供了条件
·从事专职律师执业8年后逐步形成较专业化道路
执业领域
·为单位预防犯罪,推进单位合规化建设;
·为个人预防犯罪,进行刑事辩护;
·代理较大、复杂的权益类纠纷等
典型案例
1、刑事案例
(1)在辩护某涉案1000余万元的诈骗案中,成功地将诈骗金额最终认定为30万元,且属于犯罪未遂,最终获得大幅度轻判;
(2)在辩护某涉案金额数亿元的诈骗案中,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成功地在提请批准逮捕阶段即改变强制措施;
(3)在辩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套路贷”犯罪案中,坚持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罪与非罪之把握,为多个当事人获得轻判或取保候审。
2、权益类纠纷案例
(1)在代理某外省市地买卖合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中,成功被某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2)不管代理涉案金额数千万元地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还是几十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坚持采取财产保全、尽职调查等多措并举,为调解、执行等打下基础,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等合法权益。
执业箴言
不说满话、诚信分析;言行一致、尽力而为;尊重法律、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