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效颦
从业经历
·2018年3月-2019年8月任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岗位;
·2019年9月-2021年6月任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1年7月-2022年1月任浙江墨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2年2月-2023年9月任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3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包括房产纠纷、债权纠纷、合作纠纷、股权架构设计、直播类纠纷、电商企业法律顾问等。
代表案例
1.(2021)辽08民终62号郑晓春、郑邵春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代理郑晓春(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裁判结果:撤销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2020)辽0802民初983号民事裁定;本案指令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理。
2.(2022)浙0109民初1622号邯郸市丛台区环岛央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言之有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代理被告杭州言之有理有限公司,裁判结果:
一、邯郸市丛台区环岛央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言之有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言之有理&高途课堂付费产品推广销售合作协议》于2021年7月5日解除;
二、驳回邯郸市丛台区环岛央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3.(2022)浙0111民初2234号蒋化成、祖为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代理原告蒋化成,裁判结果、祖为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蒋化成借款本金1190426.10元,并支付以借款1190426.10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3月2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4.(2021)辽0103民初9774号于海洋、梁玉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代理被告梁玉凤,裁判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2021)辽0102民初145号王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代理原告王晶,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沈阳市浑南区房屋;
二、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屋归原告王晶所有。
社会职务·荣誉
2019-2021年在辽宁电视台、沈阳生活频道、辽宁正在行动栏目担任特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