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国家不允许妈妈输”舆论事件

早已告别牢骚满腹的年龄,不爱说话,言多必失。

但事发杭州,说两句。

看满圈的攻击,不仅是律师,连教授、公知也参与进来了,一篇篇时评,可谓群起而攻之。可见林检是惹众怒了,没有之一的“在检察圈有烟火气”的公众号也下架了。

身为刑事律师一员,我同样谴责林检对律师群体的贬低、挖苦及各种恶毒人身攻击。

《辩护人,你够了》的后半部以及公开后交流区的内容,如律师收费、无耻、表演之类,真不该是一位检察官的言语、思维。你可以私下各种意见,也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个别律师不当履责以行使你监督的权力,但不可以挑战现行法律制度将个别现象予公开化,口无遮拦,这不该是谨言慎行的维护法律制度为己任的检察官所为。

逞口舌之快,字眼刁毒,各种花式嘲讽、谩骂,不仅是侮辱了律师行业,也使得检察官形象一落千丈,如泼妇骂街,斯文扫地,一地的鸡毛,何来法律人的尊严?

试想,如果只是一般普通人士,对律师制度的公开诋毁,有几人会回应?正是因为林检的检察官身份,对律师行业的公开诋毁,才惹了众怒。

再者,律师二八现象非常严重,不说地位及受尊重程度,单说经济状况,大多数律师是不如公务员的。

 

但话说回来,对“国家不允许妈妈输”的解读,确实过了。

意指“国家无限权力、无所不能”,大凡批评者是这样解读的,我觉得不大厚道;这句话的本义也可以解读为“妈妈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妈妈不允许自己输”的自我要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身份、不同地位,不同时境,都会有不同理解。就从当时给孩子说话的语境上看,我更倾向于后者。

我们也无必要群情愤慨,在指责林检不符身份的胡言乱语时,也要反观自身,更需要冷静反思。

“三省自身”是律师最好的职业素养:为人谋,忠乎?与人友,诚乎?传而不习乎?

律师在庭上的表现,在庭外的言语,是否都认为自己已然尽责、履职了吗,配得上“辩护人”的称谓吗?林检在公开声讨书中所言之现象,真的只是林检的一己之私吗?

我想,思考这些,远比一般的吵架要有意义的多。

从公诉人的角度,我相信检察官也希望律师认真对待案件,能客观评价各类证据及案情,当满眼望去没有志同道合的声音、而自己又不得不一一面对的时候,确实难为。

有时候是压力,有时候也是失望。

有一句话,“爱之愈深,责之越切”,不知道这是不是当时林检发文的感慨,但肯定是我写这篇评论的初衷,无论是对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

但最终我们还是需要理解,理解不同地位、不同身份在不同时段的不同感受,接受不同意见。只有在法庭理性地争论中,真相才会越来越逼近。我们法律人做的工作,不就是因为人生的各种艰难、人性的各种复杂,而去寻求理性的解决之道吗?

如果连这些也忍不了,那么,一叶障目也是免不了的。

 

浮躁、意气、偏见,是我们职业最应该避讳的。

如此两败俱伤的争论,是律师、检查官共同的颜面扫地,但总比捂着好,痛能让人清醒。一场争论和批评,原本就应该以更好的交流为目的,而不只是为了批评而批评,为了发泄而发泄。

我也会在案件遭遇不公时而恼火,也会对检察官、法官骂个傻叉之类的,甚至会对当下的环境和社会妄议,这很正常,但这种发泄仅限于私下,发泄完了还得继续前行。

因为我知道,我所认知的也只是局部,局限于我的经验及水平,我不是判官,对于任何案件现象及案件后果,可以不服,可以不认同,可以根据程序进行上诉、申诉,但必须尊重法院的既定判决。

尊重是前提。否则,对检察官不尊重,对法官不尊重,对判决不尊重更是对法律不尊重,辩护人还能称之为律师吗?

我更知道,这种情绪下自身的言语及思维是非常垃圾的,这让身边的亲人、同事很头大,影响已很糟糕;但必须有底线,底线就是保守案件秘密,不让自己的垃圾情绪去影响公众。

到后来,连骂也不想骂,就一个人想静静。争吵、讨论不仅无意义,而且徒增烦恼,谁也不可能说服谁。季老的话很醒人:你想让所有人都说你好,那是不可能的。坏人只要不变得更坏就值得庆幸。

再后来,也不再去纠结案件的结果,更多是反思有没有、能不能把辩护工作做得更细致、全面一点。因为,最终,检察官的意见也不一定是他自己的,法官的判词也可能不是法官自己想判的,你能说谁去?你又想说服谁?做好自己的辩护工作,其他的就交给其他的吧。

 

辩护工作,无非三点:证据为王、有的放矢、勤勉尽责。

以我的经验,但凡能做到此三点,当事人会尊敬你,大多数检察官、法官会尊重你,律师同行会认同你。

而所谓的辩论技巧、辩护攻略、办案实战经验云云,那些大咖教你如何如何的,说的比唱的好听。奉劝各位,听听即可、别太当真了,那只是他们说得开心、顺便宣传营销而已。你要注重这些,注定你要上当吃亏。

忽然想到八岁侄儿一句话:干啥啥不行,吹牛第一名。

很好笑,又笑不出来,很无奈,这不就是当下各种培训、论坛、沙龙乃至社会万象的生动写照?

有赶场子的,有被赶着下场子的,生怕身边没有牛的存在。

 

在这场争论中,法官是没有受到冲击的,所以能气定神闲地总结:刑事审判,只有对错,没有输赢。

总结很到位,甚为认同。但“只有”还不够,对于律师来说,除了对错,还有情怀,这是律师的天性,也是律师的立场。

最后提一下营商环境。我在杭城执业近20年,出于案件辩护需要所认识的区、市、省三级检察官、法官,大多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也大多能从善如流,是愿意倾听并接纳辩护律师观点的。

杭城九月桂花季,满城飘香,宜深呼吸让花香沁脾以涤戾气。

 

               作者:陈礼华

2020年9月29日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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