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峰律师异议成功,法院撤销司法确认
精选商事案例2
承办律师:陈礼华、周骏
入选杭州市中院2019十大虚假诉讼案件
天峰律师异议成功,法院撤销司法确认
基本案情
本案申请人A持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被申请人B的资金逾60万元,于是本案另一被申请人B与C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内容为B自2013年至2017年陆续从C处借款本息总计400余万元。此后,C以此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获民事裁定予以支持。随后C以此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参与执行,法院予以采纳并制作执行财产分配方案,C从中可获份额为40余万元。A认为B和C涉嫌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此稀释其可执行份额,损害其合法权益,因而就B、C二人民事调解书的司法确认裁定提请案外人异议,要求撤销该裁定。
本所承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异议代理人。
本案由做出裁定法院的审监庭负责审理,鉴于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参照一审庭审程序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查。
合理怀疑
案件受理之初,申请人A仅能提供被申请人C父母的访谈录音以及司法确认的庭审笔录,其他再无任何证据。经过仔细梳理录音材料,比对庭审时被申请人的陈述,结合调解协议达成的时间,提出以下几点合理怀疑:
1、C自2013年起,在一直未支付本息的情况下连续出借大额资金,有悖常理;
2、实际收款人为B的借款仅有一笔,且金额较小,其余收款人均未经调查确认;
3、C关于出借款项来源的陈述与其父母的陈述相矛盾,巨额资金来源不明;
4、C就其与B之间关系的描述与其父母的陈述相矛盾,两人关系不明;
5、借款的数个收款人均为亲属关系,存在交错复杂的商业合作,实际资金流向不明。
借力打力
临近开庭,方才收到法庭转达的被申请人答辩词以及相应证据,又几经波折方才调取到司法确认相关的案卷材料。经过连夜细致审查、逐条比对、综合分析、深入挖掘,承办律师从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中锁定了若干矛盾、疑点,并借此串联了我方的逻辑链条、支持了我方的合理怀疑:C实为B的财务人员,C转给B的资金实为B借用C账户收取的各类应收款项。
我方在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听证会上就此提出以下疑点:
1、C陈述其与B签订的借款明细,内容依据其提交给法院的银行明细清单,但是该清单打印时间晚于借款明细订立时间;
2、C所提交的多份借款凭证都陈述其向李某某账户亏款,但其实际从未向该人账户有过任何汇款;
3、C所提交的多份借款凭证中,某法人的名称前后不一,且与银行汇款记录所显示的名称不符;
4、借款凭证所列借款总额与依照B与C约定的借款时间和利息实际计算所得金额相比,超出近百万,存在明显的计算错误,但是借款人B并未做任何实质抗辩即达成调解。
5、C所提交的银行明细清单所列代发工资实为明显的财务行为;
6、C账户资金中近400万收入与其所提交的案外人合同中约定的应收款项高度吻合,且该合同一方公司经调查实由所谓的借款人B控制。
以对方提供的证据确定本案己方的待证事实,借力打力,有效还原本案事实。
案件结果
经过第一次听证会,合议庭认可了我方提出的合理怀疑,并依职权对被申请人C的资金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比对,并在此后组织的第二次听证会上要求本人到会接受法庭询问,通过询问发现大量自相矛盾、有悖常理的陈述和事实情况,结合在案证据的疑点,认定:B与C就双方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司法确认的行为,有损他人合法权益。后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原审民事裁定予以撤销,并驳回被申请人请求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将相关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侦办。
后,委托人A已取得冻结全款60万元,全面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再次对本所代理律师表示真诚感谢。
该特别程序案外人异议获得法院支持,入选杭州市中院2019十大虚假诉讼案件。